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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人權宣言

    聯合國大會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 第217A(III)號決議通過並宣佈

    序言

    鑒於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鑒於對人權的無視和侮蔑己發展為野蠻暴行,這些暴行玷污了人類的良心,而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予恐懼和匱乏的世界的來臨,已被宣佈為普遍人民的最高願望,鑒於為使人類不致迫不得己鋌而走險對暴政和壓迫進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權受法治的保護,鑒於有必要促進各國間友好關係的發展,鑒於各聯合國國家人民已在《聯合國憲章》中重申他們對基本人權、人格尊嚴和價值以及男女平等權利的信念,並決心促成較大自由中的社會進步和生活水平的改善,鑒於各會員國並已誓願同聯合國合作以促進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鑒於這些權利和自由的普遍了解對于這個誓願的充分實現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因此現在,大會,發佈這一《世界人權宣言》,作為所有人民和所有國家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以期每一個人和社會機構經常銘念本宣言,努力通過教誨和教育促進對權利和自由的尊重,並通過國家的和國際的漸進措施,使這些權利和自由在各會員國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轄下領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認和遵行。

    主體思想

    第一條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

    平等原則

    第二條
    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並且不得因一人所屬的國家或領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國際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領土是獨立領土、托管領土、非自治領土或者處於其他任何主權受限制的情況之下。


    公民、政治、權利

    第三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條
    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

    第五條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

    第六條
    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權被承認在法律前的人格。

    第七條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免受違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視行為以及煽動這種歧視的任何行為之害。

    第八條
    任何人當憲法或法律所賦予他的基本權利遭受侵害時,有權由合格的國家法庭對這種侵害行為作有效的補救。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補、拘禁或放逐。

    第十條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由一個獨立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並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一條
    一、凡受刑事控制者,有未經獲得辯護上所需的一切保證的公開審判而依法證實有罪以前,有權被視為無罪。
    二、任何人的任何行為或不行為,在其發生時依國家法或國際法均不構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為犯有刑事罪。刑罰不得重於犯罪時適用的法律規定。

    第十二條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

    第十三條
    一、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徒和居住。
    二、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

    第十四條
    一、人人有權在其他國家尋求和享受庇護以避免迫害。
    二、在真正由於非政治性的罪行或違背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的行為而被起訴的情況下,不得援用此種權利。

    第十五條
    一、人人有權享有國籍。
    二、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

    第十六條
    一、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他們在婚姻方面,在結婚期間和在解除婚約時,應有平等的權利。
    二、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結婚姻。
    三、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

    第十七條
    一、人人得有單獨的財產所有權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權。
    二、任何人的財產不得任意剝奪。

    第十八條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祕密地以教義、實踐、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條
    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條
    一、人人有權享有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
    二、任何人不得迫使隸屬於某一團體。

    第二十一條
    一、人人有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
    二、人人有平等機會參加本國公務的權利。
    三、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這一意志應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選舉予以表現,而選舉應依據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權,並以不記名投票或相當的自由投標程序進行。

    經濟、社會、文化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每個人,作為社會的一員,有權享受社會保障,並有權享受他的個人尊嚴和人格的自由發展所必需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各種權利的實現,這種實現是通過國家努力和國際合作並依照各國的組織和資源情況。

    第二十三條
    一、人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並受公正和合適的工作條件並享受免於失業的保障。
    二、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權利,不受任何歧視。
    三、每一個工作的人,有權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報酬,保證使他本人和家屬有一個符合人的尊嚴的生活條件,必要時並輔以其他方式的社會保障。
    四、人人有為維護其利益而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人人有享受休息和閒暇的權利,包括工作時間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給薪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一、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在遭到失業、疾病、殘廢、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喪失謀生能力時,有權享受保障。
    二、母親和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顧和協助。一切兒童,無論婚生或非婚生,都應享受同樣的社會保護。

    第二十六條
    一、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應當免費,至少在初級和基本階段應如此。初級教育應屬義務性質。技術和職業教育應普遍設立。高等教育應根據成績而對一切人平等開放。
    二、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應促進各國、各種族或各宗教集團間的了解、容忍和友誼,並應促進聯合國維護和平的各項活動。
    三、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一、人人有權自由參加社會的文化生活,享受藝術,並分享科學進步及其產生的福利。
    二、人人對由於他所創作的任何科學、文學或美術作品而產生的精神的和物質的利益,有享受保護的權利。社會和國際的秩序


    第二十八條
    人人有權有要求一種社會和國際的秩序,在這種秩序中,本宣言所載的權利和自由能獲得充分實現。

    第二十九條
    一、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因為只有在社會中他的個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發展。
    二、人人在行使他的權利和自由時,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確定此種限制的唯一目的在於保證對旁人的權利和自由給予應有的承認和尊重,並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適應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當需要。
    三、這些權利和自由的行使,無論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違背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

    第三十條
    本宣言的任何條文,不得解釋為默許任何國家、集團或個人有權進行任何旨在破壞本宣言所載的任何權利和自由的活動或行為。

    引用:台灣人權景美園區

    美自由之家評比 台灣自由度 獲最高評價

    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日前公布「二○○六年世界各國自由度調查報告」,台灣在「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及「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兩項指標上,均獲得最高等級的一分,再度被列為「自由國家」,在「政治權利」指標得分較去年進步,創下歷年來最佳成績。

    新聞局長姚文智昨日表示,「自由之家」為全球極負盛名並具權威性的評鑑組織,給予台灣自由度最高評價,是對我政府及全民致力於推動民主化及提升人權的最大肯定。

    姚文智指出,「自由之家」年度報告強調,台灣的「政治權利」評分從去年的二分進步為一分,主要歸功於台灣選舉過程較前有所強化(strengthening)。此一評比結果,使台灣與美國、英國等其他四十九個國家並列為全球民主及自由度最高的國家。

    姚文智也表示,近年來中國在經濟上雖有所進展,惟在「政治權利」及「公民自由」兩項指標上,該報告分別給予七分及六分,屬於「不自由」國家的評分,顯示中國在民主化及人權議題的表現,與台灣相去甚遠。

    「自由之家」從一九七八年起每年公布「世界各國自由度調查報告」,今年將全球一九二國列入評比,分別依「政治權利」及「公民自由」兩項指標給予一至七分的評分,一分代表「最自由」,七分代表「最不自由」。今年被該報告評為「自由」國家有八十九個,「部分自由」國家有五十八個,「不自由」國家有四十五個。
    〔自由時報記者王平宇╱2005年12月21日台北報導〕

    用心於現在

    生活中最重要的是要學會「調心」,對什麼事情都要往好的方面看,要能善解、包容。
    我常說:「杯子不要看缺角,要看圓的部分。」但是曾有慈青問:「我把杯子打破了,怎麼辦啊?」還是可以善解的。打破了,就空了、沒了,我們可以從頭再開始;不要因為杯子碎了,讓心靈也碎了,因為物質是有「成住壞空」的。
    每件東西都有「成」的時候,還有讓我們使用時「住」的形象;但是,物質的東西總是會「壞」,壞了就會「空」。所以有東西的時候,要用愛心去疼愛它;有了毛病,要用善解的心去包容它;萬一破掉了,要心懷感恩,感恩它曾經讓我們使用,這樣就好。
    不要在事情無法挽回時,只會說後悔,不要常有這種過了之後的煩惱。
    有些人很愛鑽牛角尖,有的一直在想過去的事,心裡無法放下;有的卻一直追求未來,這樣都會損失現在啊!什麼事情都要好好的把握住現在,不要讓它出錯。
    比如講話時,萬一講錯了,就要趕快說「對不起」,然後就讓它過去;如果一直放在心裡不能消化,這樣就不對。事情還未到時,也不要妄想未來,又迷失於現在。
    過去的是雜念,不要經常放在心裡;未來的是妄想,也不要想那麼多,最重要的是此時此刻。
    人在這裡,心就要在這裡。這時候說話,心要用在說話;這時候在聽話,心就得用心聽話;這時候做事,心就用在做事,這樣就不會做錯、不會說錯、也不會聽錯。人在日常生活中,總離不開說、聽、做;假如事事都用心的話,人生就不會錯。

    幸運草 迎向挑戰的勇氣

    幸運草語《 迎向挑戰的勇氣 --- clover&starmoon
     
    生命研習的旅程裡,靈魂個體們面對著一個接一個的挑戰,一堂續一堂的
    課題,靈魂個體們一直都以著歡欣的喜悅,迎接著彼此靈性成長的契機與各種
    多樣、無限的可能。大部分時候,身在人間學校的靈魂個體們,在表象的意識
    、作為與態度上,看似並非如此的肯定與認為。
       

    靈魂個體們擁有著無可限量的潛能極待發揮與運用,而生命的旅程同樣也
    提供著自由無拘的寬廣度任由我們隨性彩繪與形塑。
     

    旅程裡,感受到恐懼、膽怯、懦弱、退縮或迴避的時刻,明明白白揭示著 ;
    我們所收訖,邀請我們靈性成長進階的戰帖。能夠敏銳的察覺這樣的里程碑頗

    具意義,因為這是我們學習、跨越與成長的良好機會。
    初始,接獲戰帖的我們,暫時性的可能陷溺其中,難以脫身。學習著完整
    的體會我們感受到的恐懼、膽怯、懦弱、退縮或迴避的過程,學習誠實的面對
    我們自己,完全的相信我們勢必能夠跨越,我們不會受到任何傷害,我們能從
    中學習與成長。
     
    拒絕被懾服。我們只須要確認我們靈性學習行進的方向無誤,我們儘管放
    肆的信任我們的能力,我們儘可開闊涵容生命發展的無限可能。
     
    如若我們被擊潰,我們要能夠清楚明白,那是因為我們擊潰了自己,是因
    為我們允許自己被生命的挑戰與靈性的課題擊潰,是因為我們放棄了學習、探
    勘與運用我們能力的機會。


    再一次的,當我們感覺到恐懼的驟昇,當我們察覺到膽怯的發酵,當我們
    發現了懦弱的顯影,當我們殘留下退縮的漬跡,當我們領受到迴避的存在,請
    鼓起勇氣,勇敢的迎向挑戰吧!這的確不容易,卻也並非難事,純然只關乎於
    我們自身的意願。


    秉著參與遊戲、接受挑戰的心態,測試我們的潛能究竟能夠發揮與運用到
    何種程度。當我們終於能夠跨越關卡、學習與成長之後,全然的,我們會盈溢
    著極致的喜悅,我們會瞭解,真正的瞭解,沒有任何的挑戰能夠擊潰我們,我
    們是如此的擁有著無可限量的能力與潛力,我們是如此的能夠締造所謂奇蹟。

    自己握住快樂的鑰匙

    一個成熟的人握住自己快樂鑰匙,他不期待特別人使他快樂,
    反而能將快樂與幸福帶給別人。
    週末全家快樂的去速食餐廳吃早餐,我負責排隊點餐,先生和孩子則上樓找位子。我前面只站了一個人,心想五分鐘之內一定就可買到。
    沒想到服務生是位新手,頻頻出錯,眼看旁邊的幾排隊伍都移動得很快,比我晚到很久的客人都端著食物走了,而我前面的顧客卻一直不動。

    我開始不耐煩,等到終於輪到我時,我所要的其中幾樣東西又需等六分鐘。先生跑下來看個究,順便把一些點好的食物端上樓。

    我繼續站在櫃台前等候,看看錶,從進門到現在,己等了二十五分鐘,太離譜了吧!我感到心跳有一點加速,對,是生氣的前兆。

    想想今天是和家人享受輕鬆假期的日子,怎可讓一位沒有經驗的服務生破壞心情呢?當下我做了個明確的決定,

    就是拒絕讓任何人或環境左右我的情緒,自己握住「快樂的鑰匙」。
    等服務生把漢堡遞給我時,我對他燦爛一笑說: 「謝謝!」

    然後轉身以愉快的心情迎向家人。
    每人心中都有把「快樂的鑰匙」,但我們卻常在不知不覺中把它交給別人掌管。
    一位女士抱怨道:「我活得很不快樂,因為先生常出差不在家。」她把快樂的鑰匙放在先生手裡。

    一位媽媽說:「我的孩子不聽話,叫我很生氣!」她把鑰匙 交在孩子手中。

    男人可能說:「上司不賞識我,所以我情緒低落。」這把快樂鑰匙又被塞在老闆手裡。

    婆婆說:「我的媳婦不孝順,我真命苦!」年輕人從文具店走出來說:「那位老闆服務態度惡劣,把我氣炸了!」

    這些人都做了相同的決定,就是讓別人來控制他的心情。
    當我們容許別人掌控我們的情緒時,我們便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對現況無能為力,抱怨與憤怒或為我們唯一的選擇。

    我們開始怪罪他人,並且傳達一個訊息:「我這樣痛苦,都是你造成的,你要為我的痛苦負責!」

    此時我們就把一重大的責任托給週圍的人,即要求他們使我們快樂。我們似乎承認自己無法掌控自己,

    只能可憐的任人擺佈。這樣的人使別人不喜歡接近,甚至望而生畏。
    但一個成熟的人握住自己快樂的鑰匙,他不期待別人使他快樂,反而能將快樂與幸福帶給別人。

    他的情緒穩定,為自己負責,和他在一起是種享受,而不是壓力。

    聖經吩咐我們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你的鑰匙在那裡?在別人手中嗎?
    快去把它拿回來吧!

    野草莓學運 週6號召全國學生

    靜坐第8日 週末全國大串連

    民視 更新日期:2008/11/13 20:01

    國民黨13日上午舉行「集遊法」公聽會,宣稱曾試圖邀請靜坐學生參與,不過下午靜坐學生卻出面否認,強調從沒有人跟他們接觸,靜坐運動進入第8天,

    學生們不但不氣餒,還宣布15日星期六將號召中南部的學生,北上一同加入靜坐行列,壯大聲勢。

    模擬陳雲林來台期間,台灣員警執法過當,野草莓以行動劇諷刺馬政府,不但剝奪人民權益,還死不認錯,靜坐邁入第8天,超過170個小時,

    學生依舊忍著寒風細雨,在自由廣場前表達訴求。

    不過,國民黨13日上午舉辦集會遊行法修法的公聽會,宣稱曾經試圖邀請野草莓代表參加,學生們痛斥,根本沒這回事,更讓他們不滿的是,

    到目前為止都看不見馬政府具體善意的回應,他們再也忍不下去,要號招全國學生週末擴大行動。

    堅持3項訴求,絕不妥協,馬政府一天不給答案,野草莓就要抗爭到底。